通测消防总结重大火灾隐患的成因及整改措施?
来源:云更新 时间:2023/3/23 9:06:03 次数:
通测消防1火灾事故调查的问题和现状
1.1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火灾调查工作缺少立案标准。什么样的火灾要求公安消防机构进行调查?如今全国尚无统一的标准。有的地方依照对政府和人民负责的观念,制定了较高的指标。而实际上,公安消防机构如果要把每一场火灾都查清,不但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必然有很多因火灾原因所导致的民事诉讼。另外,如今我国火灾损失核定依据的法律性质尚不明确。
1.2鉴定方法缺乏标准
火灾事故鉴定是指公安消防机构为了查明起火原因,根据有关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对现场勘查中发现并收集的各种痕迹等物证进行技术鉴定的结论。如今,我国还没有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的行业标准或标准,火灾原因鉴定的方法以及结论的合法性将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1.3火灾调查设备差,技术手段落后
由于《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中没有明确火灾调查设备的配备标准,导致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购买火灾调查设备时,没有依据,技术装备差,技术手段落后。很多单位尤其是一些基层单位实施火灾调查工作还局限在“手摸、眼看、鼻闻”的一种经验型阶段,火灾原因的调查缺乏技术鉴定手段与科学的数据,常常很难让人信服。有些单位虽然配备了一些火灾调查装备,但由于缺少学习和培训,利用设备开展火灾调查的能力与意识不强,不会使用,也不愿意使用,造成设备的闲置浪费。而且,由于缺乏必要的设备、设施以及技术手段,一些比较重要的火场痕迹物证也很难得到较长期妥善的保管。
2原因分析
首先是思想重视不到位,普遍具有重建审、轻火灾事故调查的现象,缺乏有效的技术人才挽留制度;二是吸纳人才不到位。消防机构需要具有一定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加入,奉献我国消防事业。但由于吸纳人才力度不大,导致人才缺乏。而且有些人才虽然进入了消防部队,但得不到合理的使用,人才浪费现象严重;三是机构设置不太合理,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火灾事故调查的机构编制,火灾事故的调查人员大多是兼职;四是新工艺、新思维、新科技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火灾事故的调查人员经常只是一副手套、一把铁铲以及一个相机就可开展一场复杂的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如此的工作方法,很难实现火灾事故调查的准确性、科学性。
通测消防一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单位依法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必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1)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2)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中应列支适当比例用于消防工作。
3)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h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定。保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加强消防装备配备和储备,建立与消防队伍联勤联动机制,提高扑救初起火灾邓丽。
7)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